
5月13日至15日,《矿山安全法》修订专题工作会在学校召开。学校作为《矿山安全法》修订成员单位,受应急管理部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二司委托组织本次会议,应急管理部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二司汪文广处长、陈壮志二级调研员参加会议。
会上,来自四川省应急管理厅、山东省应急管理厅、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、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、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和学校矿山安全学院的专家代表,围绕石油天然气开采过程中面临的安全风险、现行法规不足以及修订方向等议题展开了深入讨论,对《矿山安全法》中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。
《矿山安全法》是我国矿山安全生产法治建设的标志性法律,在保障矿山安全生产、遏制重特大矿山生产安全事故、保护矿工生命安全健康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。该法施行32年以来,我国矿山安全生产形势和监管监察体制机制经历了深刻变革,现行《矿山安全法》已难以满足当前矿山安全生产的实际需求。本次修订工作会是《矿山安全法》修订进程中的重要环节。会议成果将为法律条款的细化与完善提供重要依据,进一步强化矿山开采领域的安全监管。
(供稿:矿山安全学院;编辑:朱宏)